決賽方式:廚藝評比

時間:8/25(六)

地點: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(澎湖縣馬公市民族路63號)中餐丙級檢定考場

評分內容:

中式廚房-現場製作初賽書面食譜,三項作品(二菜一湯品) ,現場評審進行審核。若決賽需調整食譜內容請於8/20日前提出食譜審核,且修改幅度不得超過原食譜百分之10。

評分標準:總分100分

評分項目

百分比

衛生

10%

技巧(刀工、食材選擇與使用)

15%

色形(火侯及觀感)

20%

菜餚口味

25%

創意

30%


主辦單位提供之器具:
教學用的沾板、中餐刀具、白色瓷盤6個等,其餘如下:

品名

數量

品名

數量

量杯

1

不銹鋼碗

10

湯匙

6

不銹鋼扣碗

2

量匙

4

配置盤

8

剪刀

1

打蛋盆

1

刮鱗器

1

湯鍋

1

湯勺

1

湯鍋蓋

1

鍋鏟

2

炒鍋蓋

1

打蛋器

1

炒鍋

2

不銹鋼筷

2

蒸籠

1組

漏杓

1



削皮刀

1



*可自備其他餐具或器具

比賽規則

1. 比賽場地中餐烹調教室舉行。

2. 每次競賽時間均為 150 分鐘,必須於時間內完成 湯品一道(甜湯或鍋物不限)及2 道菜(每道4人份,需預備2套)、評審區菜餚就定位、展示區擺盤佈置、爐具鍋具清洗等事宜。

3. 賽場進出規定:

(1) 參賽選手需持大會所配發之識別證進出比賽場地

(2) 參賽選手須著廚師工作服及廚師帽(女生頭髮需綁起),比賽時禁止攜帶飾物、化妝、塗指甲油、吸煙、嚼檳榔與手機。

4.競賽程序規定:

(1) 選手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,進行賽前準備及材料檢查。

(2) 當日參賽隊伍需於參賽前 30 分鐘進入比賽指定場地,並參加「賽前說明會」。

(3) 指定鐘聲響,表示比賽開始,。

(4) 比賽結束前 10 分鐘,提示比賽結束時間。

(5) 指定鐘聲響,表示比賽結束,所有進行中製作之動作必須立刻停止,並立即清理比賽現場和撤出選手自備之所有用品。

 5. 食材、餐盤及成品烹調規定:

(1)盛器不限制呈現方式,也可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白色瓷盤 6 個

(2)盛裝湯品器皿請自行預備

(3)以澎湖小管、澎湖絲瓜花生、牡蠣、丁香魚、三目蟹、火龍果、南瓜,任選三種自由搭配入菜。

(4)大會提供2,000元採買金,比賽食材需自行採買及預備。(申請款項,於比賽當天結束後統一發放)。

(5)調味料為中餐丙級檢定基本配備,若需其他調味料請選手自行攜帶,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。

(6)菜餚不可製作半成品,擺盤裝飾可預備半成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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